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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过期食品是商家的最低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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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7: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25hour.cn/thread-254407-1-1.html
豆浆生产11天,仍拿出来卖     
      “小旋风”在25小时网发帖,说“今天早上在普澜二路一家面包店买了杯豆浆,喝了一口觉得味道酸酸的,一看生产日期,居然已经生产11天了,太可怕了!如何才能把喝下去的那一口吐出来啊”?
   看了这样的新闻在,真的叫人心惊肉跳。每天都要在外面吃东西,特别是那些上班族,因为要多睡一会,早餐基本都是在外面摊上来凑合吃一点东西,脚步匆匆,根本没时间来看那些食品的保质期时间等等。而一些无良商家赚取了昧心钱,把过期的垃圾食品都拿出来卖,根本不考虑对别人身体的伤害。因此,我觉得上班族还是自己在家里做饭吃要好点。这样还是能够吃得安全、放心。
  建议食品监管部门对路边小吃摊什么的加强监管,不让他们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维护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其实,每一个经营饮食的商家,都要在遵守法律法规额前提下,合法经营。不卖过期食品,这起码是基本的道德范畴。即使靠黑心赚了大钱。也是难逃良心的谴责吧。而切商家自己也是要在外吃东西的,假如人人都是这样的话,每个人都难逃劣质食品的危害。
发表于 2014-5-14 17: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商家,应该把你们罚的脱裤子。
发表于 2014-5-14 17: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亏楼主发现的早哦,不然据中毒了。
发表于 2014-5-14 17: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还是在家里吃饭安全点哦,你懂的。
发表于 2014-5-14 17: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就别吃了,发这些出来不是吓人么
发表于 2014-5-14 17: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家店啊?说出来名字,我们以后也不去这样的垃圾店里买早点啊。
发表于 2014-5-14 17: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没有死人,算是福大命大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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