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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第十次常委会议传来消息,地方立法权将扩大至282个设区的市。佛山市民应该欢呼,因为这一立法修正采纳了佛山朝野的声音。
21年间,国家关闭了“较大的市”审批闸门,十八届三中全会开闸“较大的市”,结果佛山、东莞、温州等地立即排在了队伍前列。指标有限,竞争难免,佛山会饮头啖汤吗?
不成想,282座城市榜上有名,等于一次“立法权大甩卖”。这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因为一直设想可能会有指标限制,毕竟立法权是稀缺资源。
其实想来,官方的决定可以理解。我国是统一的中央立法国家,但幅员辽阔、地情特殊,手心手背都是肉,国家一体赋予立法权,合情合理。
佛山有强烈的立法要求,是因为经济先发导致的问题突出。如城市养犬问题,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一直难以破局,主要还是立法权限受制,不能有相应强制措施出台。再如水污染治理、禁止摩托车通行、禁止生鸡屠宰等问题,尽管上级有不同法律法规可依,但与佛山地气缺乏连接,因此感觉“铁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上。
地方立法权可就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相信地方立法权一旦花落佛山,不久便会春暖花开。
需提醒的是,地方立法权并非万能。如地方一直呼吁的降低盗窃刑事犯罪起刑点(从2000元降到1000元)就不现实,因为这是中央立法保留事项,不属于地方事权。另外,这种诉求与司法潮流相背道而驰,事实上,起刑点不降反升,现在已经是3000元了,就很说明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地方立法权好是好,佛山有无能力承接?因为立法需要借鉴成熟的立法经验,相应的立法技术和能力(人才),更需要咱们老百姓的积极参与。
经过这些年发展,佛山积累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这是立法优势。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普及,佛山完全可以借用外地人才为我所用,可以通过委托立法等方式解决。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让我们迎接地方立法权降临!(作者为佛山知名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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