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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中考志愿录取标准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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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09:28:05 | |阅读模式
  根据《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17〕4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通知》(佛教规〔2017〕10号)要求,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
  为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投档录取,缩小学校生源的入口差距,确保生源质量,使之更有利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更有利于各层次学生的培养和发展,更有效地调动各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积极性。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
  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其投档录取也按以上方法进行。
  采用这种投档录取办法,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若志愿填报不合理,也可能出现落选情况,因此,广大考生在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填报升学志愿,并保证志愿之间有一定的梯度。
  (二)指标生。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20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安排在下面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三)相关注意事项。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请积极动员符合指标生基本条件的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让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二是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可能会出现部分初中学校无法完成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招生任务,为确保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任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部分将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因此,也要积极鼓励考生填报"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争取让考生再多一次录取机会。
来源:中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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