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佛山市五区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日起,本市户籍考入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据介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按照文件规定,完全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学生方可申请:首先,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其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区;再次,经相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前往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助学部门办理资格审查。 如何偿还?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3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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