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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 (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开说明
2018年9月20日,佛山市融腾房地产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佛山市融腾房地产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协编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佛山市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协编单位的介绍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本次验收的对象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20600.2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86377.94平方米,本次验收项目总投资3496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9.9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栋地上45层地下1层住宅楼(5座、8座),一栋地上45层地下2层住宅楼(11座)、两栋地上13层地下1层住宅楼(7座、9座)、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住宅楼(10座)、一栋地上2层商业建筑(12座),其中9座与10座之间连接的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为13座(其功能为公共架空通道、物业管理用房),项目配套公建包括1间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3座北面)、文化活动室(位于12座二层)、3间配电房(位于5座、8座、10座地下室负一层)、风机房(位于5座及7-11座地下负一层)等。本次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已建成的所有构筑物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公用工程等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调查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及现场检查,本次验收的工程内容做了如下变更: (1)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①原环评报告表中,8座、11座的功能为首层架空层、二层至四十五层为住宅,现调整为首层架空层、除十四层和三十层为避难层外其余为住宅。 ②原环评报告表中,消防控制中心位于10座首层、消防水泵房位于7座地下室,现调整为消防控制中心位于9座地下室负一层、消防水泵房位于6座地下室负一层(已验收)。 ③原环评报告表中,连通9座与10座的建筑未进行详细描述及编号,现编号为13座,功能为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共架空通道,为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 ④原环评报告表中,开关房面积为38.08平方米,未对其位置进行描述,现调整其面积为96.04平方米,位于9座首层。 上述变化主要是实际报建过程中,方案的不断筛选和优化导致规划发生变化,造成功能调整及开关房面积增加,该工程前后变化较小,属正常调整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更。 (2)地块二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为地块二项目的最后一期验收,因此对地块二整体项目进行调查,其变化情况如下: ①原环评报告表中,地块二项目(1-13座)总建筑面积为163528.1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16664.3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5159.60平方米,规划绿地面积为12271.02平方米;现调整为总建筑面积为167675.5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18366.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9308.84平方米,规划绿地面积为12625.52平方米。这部分建筑面积的变化,主要由于实际报建过程中,凹阳台面积计算系数不同以及方案的不断筛选和优化导致规划发生变化,造成总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面积减少、不计容面积和规划绿地面积增加,该工程前后变化较小,属正常调整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更。 ③原环评报告表中,地块二项目连通9座与10座的建筑未进行详细描述及编号,现编号为13座,功能为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共架空通道,为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该工程前后变化较小,不属于重大变更。 ④原环评报告表中,地块二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分开设置,分别设置于6座住宅地下室负一层、7座住宅地下室负一层的水泵房内,现将生活水泵与消防水泵合并设置于6座住宅地下室负一层水泵房内,方便日常的管理、维护与检查。该水泵房已进行验收,在落实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原环评报告表中,地块二设置1台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按供电局对供电负荷要求,调整为1台8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并已验收,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因此柴油发电机功率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对临时占地做到了水土保持和平整、复绿工作。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及引水渠;施工营地主要作临时办公,不设食堂;主要水污染为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纳污管网;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采取喷淋或冲洗等措施;运输车辆等合理装载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施工机械作业时,不断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土方集中堆放,大部分挖土方回填,弃土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通过雨水口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市政管网已接入禅港路灶沙涌以南段污水干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住宅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经过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经空气扩散稀释作用,再通过管理区内绿化植物本身的净化作用,进一步减小汽车尾气的影响。 项目配电房、风机房等均设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并采取了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室内卧室监测点位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中的A类” 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鉴于项目未投入使用,故暂未对废水等进行验收监测。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横三路两侧地块(地块二5座、7-13座及地下室)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结合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可对该项目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六、要求及建议 加强环保治理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营运期间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4日。 2、当地环保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电话:0757-85336829) 3、建设单位 佛山市融腾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话:0757-820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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