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品质橡胶塑料生产企业,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上亨田工业区第6栋一楼,中心地理坐标为N 23.167076°,E 113.159755° 。 2009年,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11月13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南环综函[2009]228号),并于2010年8月2日通过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取得《关于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南环验函[2010]219号)。根据原有环评及验收资料,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汽车橡胶零件100万件(30t/a)、汽车塑料零件175万件,主要生产设备为40吨精密冲压机1台、30吨精密冲压机1台、200吨橡胶成型机4台、14英寸橡胶开炼机1台、12英寸橡胶开炼机1台、高精密度数数控切片机2台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开炼、裁断、硫化成型、冲压等。 现阶段,根据市场及企业发展需要,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拟在项目增加硅胶产品,调整橡胶产品方案(增加小件橡胶产品产量),同时扩大汽车塑料零件产量,因此提出了“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年产汽车橡胶零件4600万件(60t/a)、企业硅胶零件1000万件(6.5t/a)、汽车塑料零件625万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橡胶开炼、橡胶硫化、硅胶开炼、硅胶硫化、硅胶二次硫化、裁断、冲压等。 本次扩建后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全厂年产汽车橡胶零件4700万件(90t/a)、企业硅胶零件1000万件(6.5t/a)、汽车塑料零件80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主要为开炼过程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及臭气,硫化成型过程产的非甲烷总烃、H2S及臭气,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乙醇废气。 2、废水:主要为项目新增员工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经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及废抹布,废包装桶,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4、噪声:主要为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空压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扩建项目配料工序在密闭配料房内进行,产生的少量配料粉尘大部分在配料房内沉降,少量在开门时无组织排放至环境空气;投料粉尘、开炼废气(粉尘及非甲烷总烃)、打粉粉尘、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及硫化氢)、设备清洗废气(VOCs)经收集后,由集气支管汇入主风管,引至水喷淋塔进行除尘,之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尾气经1#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 2、废水:近期,扩建项目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项目内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经工业区管网排入周边内河涌,汇入里水河;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里水镇大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后排入鹅溪涌,汇入里水河。 设备冷却废水以清净下水形式排入市政管网;模具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固废:可利用的一般固废通过外销或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后,扩建项目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企业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环境风险及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存储物料未构成重大风险源,原料主要危险性为易燃物质。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是硫磺等原料发生泄漏,或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工艺废气未能得到有效处理而排放,以及生产过程由于火灾事故导致的燃烧废气、消防废水等次生环境污染。 为避免安全、消防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首先应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并在管理过程当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在实际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患措施,并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616280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41号)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1、2栋及地下室N单元25层2501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31-89838632 传真:0731-89837602 E-mail:172579001@qq.com 致琦雅(佛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