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_佛山市民生活网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大前门

珠三角部分景点防备商业拍摄 法律空白如何定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9 09: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应该开放给人拍啊!
发表于 2013-9-9 14: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难定性啊,完全杜绝商业拍摄对景区的宣传和发展不好,放任也不好,这个度的把握很讲究。
发表于 2013-9-9 14: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业拍摄应该要限时开放~
发表于 2013-9-9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岭南天地:会盯着带摄影设备的一大堆人。。。。。

很多只是想平拍摄留念的游客很郁闷呀{:soso_e164:}
发表于 2013-9-9 16: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纱店:预先与部分景点签协议

都是要争夺的资源呀{:soso_e125:}
发表于 2013-9-9 17: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可以接受,这样也是对景区和其他游客的一种保护。
发表于 2013-9-9 1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然自己被侵犯了俏像权都不知道了{:soso_e140:}
发表于 2013-9-9 18: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