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桂路地铁站上盖被围闭近三年的工地。
三被告对工期作出书面承诺 花苑广场业委会撤诉
题目: 《“解围”仲有排等》
南桂东路百花时代广场前的路段,因南桂路站地铁出入口“施工”“被围”近三年,经南海区花苑广场业主委员会起诉后,事件或迎来转机。记者昨日从花苑广场业委会了解到,三名被告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称广佛轨道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下称广州地铁公司)以及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分别向他们作出了书面承诺,根据他们的书面承诺,南桂路站1号过街通道建设最迟将于明年12月20日前完工,因此,业委会决定撤诉。不过,业委会方面还是表示,如果半年后工地仍未“解围”,他们将重新起诉。
三被告分别作出书面承诺
据了解,本月6日,广佛轨道公司以及广州地铁公司联合发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加强南桂路站1号过街通道建设管理的函》。该函表示,地铁广佛线南桂路站1号市政过街通道一期土建工程将早日建成该市政通道服务市民,他们做出三点承诺:一是要求承包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按期完工;二是二期工程将在14个月全部完成,其中前期管线迁改2个月,土建施工8个月,机电装修4个月(不含外水外电);三是责成承包商定期向花苑广场业主委员会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而在广佛轨道公司以及广州地铁公司联合发函的次日,也就是本月7日,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也发出了《承诺书》。在这份《承诺书》里,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作出了两点承诺,分别为:南桂路1号通道二期施工工期为10个月,从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7月20日完工;为了使桂南名都各业主及时知道工程总体进度,公司将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工程施工进度。
不过,《承诺书》同时指出,供水管等管线迁改必须于2013年12月1日前全部开工,保证20天内完成;业主、坚理等各单位需协助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办证;各项资金满足施工要求等等。
为何三次“承诺”时间不一?
据了解,在今年10月21日案件开庭时,广佛轨道公司和广州地铁公司的代理律师要求将南海区环城局追加为被告,称只有环城局同意,施工方才能拆除围蔽设施。花苑广场业委会的代理人戴先生告诉记者,在第一次开庭后,他们也向法院申请追加南海区环城局作被告,法院后来也同意将南海区环城局列为被告。
不过后来,广佛轨道公司、广州地铁公司以及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分别对他们作出了书面承诺,他们觉得“目的达到了”,于是便主动撤诉。
戴先生说,让他最为不解的是,对于完工的日期,两份书面承诺以及被告在法庭上的承诺均不一样,这让人怀疑他们的诚意。据了解,当时在法庭上,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广佛轨道公司、广州地铁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半年内可以完工,而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的《承诺书》承诺在10个月内完工,广佛轨道公司以及广州地铁公司联合发的《函》则称在14个月内完工。
“现在每天都有二三十人在开工,也有大型机工进场了,希望他们真的能尽快完成工程,减少对市民的骚扰吧。”戴先生称。
此外,花苑广场业委会主任孔维邦昨天也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他甚至表示,如果施工期超过了半年,现场仍未“解围”的话,他将重新进行起诉。
(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