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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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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儿子游泳失踪已3天,3天来,谭先生以泪洗面,对着儿子的衣物哭泣。6月2日中午,刚来三水的小谭与同乡来到北江大塘邓塘洲渡口码头附近游泳时不幸被江水冲走。
酷暑炎热真难耐,一泓清流撩魂魄,风情万种水含笑,大人与孩子,都经不起水之魅的诱惑,不谙水域环境忘情投进水之怀抱。殊不知,几多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温柔之水隐藏致命利爪,清凉之波酝酿溺亡惨剧。譬如,去年暑假,三水北江河段至少6人野泳溺亡。
溺之疡!谁之过?上善若水,水本无辜,那些野泳的人啊!哪顾得上危险水域的警告,把享受清凉置于安全之上,人亘古不变本能的亲水冲动,情不自禁在异乡天然的江河,温习畅游的功课,悲剧挡不住清凉的盅惑!那些逝去的生命,天堂里有没有溺之悲痛?野泳有危险,下水须谨慎。因野泳而溺亡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市民切莫拿自己生命当儿戏。
试想,高档小区里的游泳设施,徒有羡慕嫉妒恨地望池兴叹!城市里公共游泳设施,有多少人能享用到?好想清凉一个夏季的人儿,异乡危险水域便成了戏水的乐园!那些外来工及其子女,离开了故乡熟悉的水域,溺水这位头号杀手,就潜伏在你我的身边!
隐患猛于虎,生命大于天!多建一些公共泳池,以满足市民的亲水需求;在重点水域,安排巡视员巡视河岸,遇到下水者立即劝阻,或者在危险水域附近设置监控室,并放置长竹竿、救生圈等救生设施;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小孩单独在池塘边、河边或是停泊在河边的渔船及自带的充气橡皮船上玩耍;外来人员到河边游玩时,在不熟悉水域的情况下,切忌下水游泳……
警示之举未雨绸缪,事后诸葛亮,等到“亡羊补牢”时就已经晚了!敬请社会将野泳悲剧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功课!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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