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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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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南都报道,《禅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今起实施,规划局作为统筹部门,最多8个工作日就可以回复加装方案是否通过政府评估。对具有争议性的个案,规划部门将根据《办法》设计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估,给出建或不建的建议。对于加装电梯的旧楼,禅城区财政还将拨付2万/梯的资金补贴。
在没有《办法》之前,如果旧楼要加装电梯,要征得整栋楼三分之二人的授权同意,轮番找规划、国土、园林、消防等五六个部门去交材料、等审批,折腾了一年多还没批下来的个案绝不是少数。现在有了《办法》,只要8个工作日就可以得到政府评估结论,效率有所提高。
但旧楼加装电梯的核心问题,在于高层与底层住户的利益不一致,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对于低层住户,最常见的反对意见是影响通风、采光。对此,《办法》虽然有了量化标准,“与卧室窗户的距离需大于4米,与厨房窗户的距离需大于2米”等,这一事项的决定权仍然掌握于所在单元楼全体住户的手上,即使电梯符合《办法》的标准,政府仍然只有建议权。
对于希望加装电梯的群体,有意见认为,政府应该援引物权法中的“三分之二原则”进行强制加装,但这就侵犯了少数反对加装住户的私人空间,形成了“多数人暴政”,如果因为一件便民好事而点燃住户反抗情绪,引发大量媒体负面报道,并非政府所乐见。
如果换个角度,用经济学分析,问题会变得很清晰。加装电梯,对于高层住户会带来明显生活便利,也有利于高层住宅的保值。对于低层住户,没有得到类似收益的同时,还要付出失去采光、通风的成本,自然会采取反对立场。
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一是借用行政手段强推,上文已经证明不可行,二是给予合理补偿。问题是,加装电梯后损失的采光、通风的价值存在主观性,不同楼层住户的自我估值也不一样。在市场经济下,反对者出于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其谈判目标不会仅仅局限于补偿失去的采光通风,还会希望从高层住户新增利益中分一杯羹,毕竟,如果谈判失败,高层住户失去的潜在收益要远远大于低层住户,而目前政府的《办法》对这个问题其实是毫无办法的。
其实,政府此时的要务,不在于扮演裁判,而应该提供一批可靠、客观、中立的房屋中介机构,让他们根据市场规律,对低层不同住户加装电梯后付出的成本作出合理、公平的估价,从而降低加装电梯谈判双方的交易成本,当双方对加装电梯的成本收益可以有清晰的计算后,就可以心甘情愿的作出决定。
毕竟,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实现均衡。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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