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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多位车主向本报反映,在乐从新隆大道两边停车位上停车过夜,车辆均被上锁,而要为车辆“开锁”,须向当地村治保会交200元钱的“占用场地费”。见今日《珠江商报》。
你的地盘看来就是要听你的啦。不过这样的锁车收费行为是否合理呢?难道砸在你的地头就得这样的搞法吗?这缴费200元有何根据?
现在,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佛山早已经进入了百万车城的行列。汽车的增多,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停车问题。由于停车场稀少,导致车位不足。这样一来,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有些路段,由于停车紧张,交警就会抄牌罚款。而一些村里,之前还可以随意停车,现在进出都要收费。不缴费的车俩就会别保安锁了车轮子。真是秀才遇见兵,有理也说不清。而且,村里的事物,一般都属于自治行为,也没有什么部门来给予合理的说辞。所以车主只好乖乖地掏钱了。这些交的钱何种名义收的,去向何处也无人知晓。因此,被锁车的车主心里很不满。但是也没有办法。人家的地盘,就是人家为王。
这些停车的地方,到底属于公共场所还是私人领域,有关部门应该给个说辞。要是想收费,也得有合理的收费依据。不然不明不白的,谁愿意啊?而治保会是否有资格收钱,还得为自己的行为出具合法的说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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