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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办公楼围墙边的人行道上划有停车位,占人行道的一半面积,但还是相对宽敞。
跃华路的人行道上同样划有停车位。
“在文明路与沧江路交界的一段人行道上,为什么会划有停车位? ”“是否因为有特权所以可以在单位前划定车位?”昨日,有网友在论坛上提出疑问。
交警部门表示,在人行道上划定车位是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高明区多条道路均有在人行道上划定车位,并无所谓“特权”。另外公安分局门口的停车位为公共停车位,任何市民都可以将车停在该划定车位处。
昨日,标题为“行人道上竟设置停车位,阻碍行人”的帖子成为高明本地论坛的热门帖子。有网友图文并茂地称:“在文明路与沧江路交界的一段行人道上,地面上划有停车位,致使人行道变得狭窄,司机停车时,行人都要左闪右避,非常危险。”由于该车位位于公安分局巡警办公楼围墙边,还有网友跟帖怀疑在单位门前划停车位是“特权”的表现。
记者到现场查看,发现在公安分局巡警办公楼围墙边的人行道上果然划有车位,占用了人行道的一半面积,大约可停5辆小轿车,但剩下的人行道还算宽敞。
“这个车位是公共停车位,并非专门为公安分局划定的。”高明区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司机都可以把车停在该车位,在跃华路、泰和路、中山路等其他路段的人行道均设有停车位。”
在跃华路和泰和路两条路段,人行道划定停车位的情况相当普遍。由于以上两条路段的人行道本来就相当宽阔,所以即使划定停车位后,行人的通行并没有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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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划停车位是否符合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关于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文件显示,允许在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但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有明确规定,在中小城市的各级道路上,在人行道划定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要求为2米。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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