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对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者,不合格。”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近日公布。记者对比2011年旧版发现,最引人瞩目的“艾滋病不合格”条款被删除。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开始,艾滋病毒感染者将不再被广东省教师行业拒之门外。 与2011旧版相比,2013新版可谓“大瘦身”,各种“不合格”条款从22条减为15条。新版还删除了对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的限制性条款。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在修订过程备受残障人士关注。在今年年初公布征求意见稿时,来自全国各地的残障人士都提出了各种建议。最终出炉的这份“瘦身版”规定备受残障人士的称赞,被称为“零残疾歧视”。 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其他省的体检标准或多或少存在对残障人士及面部有缺陷人士的限制性条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19省市残障人士已向港澳台及广东以外的30省市寄出建议信,建议这30省市向广东学习,以保障残障群体平等就业权利。 该修订版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专家说法 公务员、餐饮业也应解除歧视 “这是科学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邵一鸣表示,艾滋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平时的日常生活、社交活动或家庭成员之间的密切接触,都不会传染。邵一鸣认为,包括公务员和餐饮业也应该解除歧视。 律师建议 为避免造成恐慌 校方可不公开老师信息 来自江西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小齐,就曾因为被检查出携带艾滋病毒被学校拒之门外,听到广东教育厅“松绑”的消息后,他表示,“很欣慰,离自己当老师的梦想又近了一步”。去年11月,他将江西省进贤县教育局告上法庭,调解后获赔,尽管是全国首例艾滋病反就业歧视中获赔的,但他依旧无法进入教师行业。 小齐的代理律师张祥勇表示,对于艾滋病毒感染者担任老师可能在学校造成恐慌,张祥勇称,出于对隐私权的保护,学校可以选择不公开这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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