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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一篇名为《因倒水淋湿书记专车,13岁幼女戴手铐游街示众》的微博引发网络广泛关注。该微博称4月6日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13岁女孩饶某倒水淋到乡政府的车上,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饶某被“戴上手铐游街”。目前,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派出所民警陈松被停职接受调查。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称派出所将女孩用手铐铐住确有其事,但并未游行,而拷她的原因,也不是网传的“不慎将水倒在车上”那么简单。
双方各有各的说法,到底网友的爆料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旁观者也无从考证,但不管怎样,事情已经发生了,从表面上看,这件事是令人气愤的!一个13岁的女孩向乡政府的车泼了脏水就要被铐?女孩犯罪了吗?
我想说,女孩不管是否已成年,用脏水泼乡干部这种行为肯定是错的,是一种偏激,没有教养没有素质的行为,但这种行为至于让她被铐上手铐吗?我们所谓的人民公仆就这么没有宽容心吗?连一个13岁小女孩无意犯下的错误也无法原谅吗?更无法理解的是,乡干部对自己的狡辩居然是因为女孩个头大,派出所人员不知其未成年,才用手铐铐住!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很可笑,这个理由似乎还真不错,说不定有一天那些禽兽校长老师们也这么说:我并不知道她们未成年啊!是不是一句“不知她未成年”就能让事情变得顺理成章了呢?不管泼脏水事件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派出所人员动不动就用手铐铐住,不仅违法,而且还体现出来政府的霸道和无知!
这件事情让我回想起发生在3月24日货车司机岑耀斌因超载在佛山一环挨了执法人员一顿拳脚一事。岑耀斌超载确实违规,确实需要受到处罚,但处罚并不是执法人员对他的一顿殴打。
不管是女孩向乡干部的专车泼脏水也好,还是司机岑耀斌因超载被执法人员殴打也好,到底是什么令这些所谓的人民父母官拥有如此可以胡作非为的权力,是什么令他们能这样嚣张,到底是社会错了还是屁民错了?只能说,这些事情让我彻底无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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