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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认定明朝制瓷罐,用于食物储藏
两件瓷罐虽有不同程度的脱釉,但器身保存较好。
更合挖出两明朝瓷罐!昨日,记者在区博物馆见到这两件文物。专家初步认定其为明朝时期的器物,可能用于储存食物。馆方表示,将对瓷罐进行进一步研究并公开展示。
两罐釉色接近酱油色,虽有不同程度的脱釉,但器身保存较好。瓷罐看起来小巧,捧起来也很轻。经过馆方工作人员清理,瓷罐内部仍藏有少许泥沙。
经馆方工作人员测量,两件瓷罐中,一件口径9.5厘米、腹径23厘米、底部11厘米、高21.5厘米,重116克;另一件口径9厘米、腹径24.5厘米、底部11厘米、高22.5厘米、重115克。
据区博物馆办公室主任兼馆藏部主任谢洁清介绍,这两件瓷罐的口部,即“脖子”较为直长,其器形与区博物馆现存的瓷罐有一定差别。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馆员李岩表示,从瓷罐釉色和造型来看初步认定其为明朝时期的器物,具有一定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据了解,上述两件瓷罐于8月14日在江罗高速更合城村施工路段被发现。更合镇宣传文体办工作人员随即向区博物馆发出“发现文物报告”,建议由区博物馆对这两件疑似文物进行鉴定和存管。其后馆方派员将瓷罐征集回馆。
事实上,这也是今年初高明提出文物安全工作依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的实例。按照职能划分,区博物馆负责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各镇街政府指定所属常设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市级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如果属地不具备鉴定和保存文物的条件,区博物馆将提供人员和技术指导、协助。”谢洁清说。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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