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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摧小伙,滴了护眼液肿了半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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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08: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找谁投诉?问了几个部门都没有答案
  滴了护眼液,肿了半边脸,该找谁投诉?宋先生忙了两天还没弄清楚。问了工商、食药监局、卫生监督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
  来自武汉的宋锦国在佛山开挖掘机,10月21日,感觉眼睛发痒的他在澜石一路“禅民药店”购买了一瓶陕西仁康药业生产的鱼腥草护眼液。26日和28日,他分别滴了两次。但眼痒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开始发热发肿。29日起床后,宋先生发现,他不只眼肿,连左脸都跟着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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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向记者展示购买的护眼液以及发肿的左眼、左脸。
  宋先生怀疑药水有问题,仔细查看后发现瓶内有棕褐色小颗粒,他拨打了说明书上的电话。“我最初只是想问瓶里有颗粒物是不是正常,眼药水会不会导致使用者过敏。”但接线员的回答让他气坏了。“她说,这个早就不生产了,然后就挂了电话。”但药盒上标的生产日期却是今年1月。
  为了弄清楚这种药是否存在问题,宋先生先后拨打了禅城区工商局石湾分局、12345、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禅城区卫生监督所的电话,但一圈下来他没能得到答案。
  为弄清来龙去脉,昨日记者首先致电其生产企业——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之前有生产这款产品,但两三年前就停产了。不过,对于为何说明书上还标明是陕西仁康,该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
  记者随后以市民身份咨询了禅城区卫生监督所,据该所专业科室人员回答,卫生监督所只对“卫消”用字的物品进行监督,“卫健”字号和“准药”字号应由食药监局进行监督。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禅城区食药监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宋先生投诉的产品并非眼药水,而是护眼液,从其说明书看,本品是外用保健用品,不能替代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这种产品谁批谁监管,而且根据说明书上的批文(许可证号)看,也是‘藏卫健用字’,是‘卫’字而不是‘药’字,估计是卫生部门负责。”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又致电禅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该局回应称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来源:佛山日报
发表于 2014-10-31 0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九龙治水,谁都不想管。
发表于 2014-10-31 09: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真是坑爹哦
发表于 2014-10-31 09: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啦?
发表于 2014-10-31 09: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现在的人啊,法制意识都不强
发表于 2014-10-31 09: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自己倒霉算了?
发表于 2014-10-31 09: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么多的部门都管不住一瓶药水。
发表于 2014-10-31 09: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都不想管,那就干脆撤消了算啦。
发表于 2014-10-31 10: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好自认倒霉啦。我操
发表于 2014-10-31 1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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