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倒车入库,竟意外碾死出来迎接的一岁多的幼儿,保险是否该赔?在诉诸法院后,保险公司质疑此人伦惨剧或有骗保嫌疑。近日,禅城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这对父母获赔30万元。 家属数次索赔遭拒 2012年6月13日,在外已工作近一个月的胡某归心似箭。当天傍晚,他开着老板的车回家。在倒车入库时,他隐约感觉车轮像是碾过一块石头。胡某跳下车才发现被碾的竟是赶来迎接自己的儿子小博。 一岁多小博瞬间昏迷过去,六神无主的夫妇俩急忙抱起孩子前往医院抢救。次日,医院即宣告小博因特重型颅脑外伤,抢救无效死亡。料理完丧事后,胡某得知车辆曾购买交强险,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均遭拒绝。理由是,胡某撞死的是自己的亲属,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可以免赔。 今年3月27日,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求自己的老板,同时也是涉案车辆所有人的邢某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公司两者共同赔偿52万余元。5月13日,禅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博既不是涉案车辆的本车人员,也不是被保险人,根据相关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约定为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而且,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胡某骗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赔偿。 6月3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胡某夫妇30万元,雇主邢某则赔偿6万多元。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目前已上诉到佛山中院。 [焦点] 1 是否为骗保撞死亲儿? 庭审上,保险公司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胡某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事故发生时视线清晰,不能排除其存在保险诈骗的嫌疑。 对此质疑,胡某夫妇非常气愤。胡某妻子说:“别说这车才30万的保险,就是100万,也不可能撞死亲生儿。”为反驳保险公司质疑,胡某的代理人提交了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证明胡某对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同时,申请法院当庭播放了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证明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为右方库位,而车辆入库前,恰好有车辆挡住了胡某的视线。 2 免赔条款是否有效? 保险公司当庭出示了保险合同原本。根据约定,“如果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人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提出。 对此,原告方认为该条款为格式条款,而且签订合同时,没有明显的提示说明。这一说法得到了邢某代理人的确认。 南方都市报 记者邵铭 通讯员邱小华 2013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