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顺德乐从兴乐社区的外埠老人向工作人员领取优待证。
“我在佛山8年了,现在领到了优待证,真的很高兴。”昨日,住在顺德乐从兴乐社区的外埠老人江蔚华领到盼望已久的老年人优待证后高兴地说。
首批20名领取优待证的外埠老人在市内乘车、进入公园景点或体育场所时可与本地户籍老人享受同等待遇。
来自哈尔滨的江蔚华笑着说,“我再过几个月就65岁了,到时候再来换个黄卡。”记者对比发现,外埠老人优待证与本地老人优待证几无差别,同样分为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蓝卡”与65周岁以上的“黄卡”两种类型;二者只在证件编号上加以区分,外埠老人优待证为“WB”开头,取外埠二字首字母。
据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9月30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对常住外埠老人实施优待。为此市老龄办与市流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常住佛山市外埠老年人办理优待证的补充通知》,明晰了居住证明办理条件,规范了外埠老人优待证办理的流程。
不过,由于大部分外埠老人没有办理居住证,而优待卡要求外埠老人在本地居住满半年,导致首批符合要求的仅有20人,第二批也只有200多人,而我市的外埠老人总数达8万余人。该负责人预计,外埠老人优待证的办理高峰将出现在今年五、六月份。
据了解,《优待证》 每年集中办理4次,每季度一次,每季度首月为接受办证登记时间,季末发证。外埠老人可带身份证、小一寸照片和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登记办理。
来源:佛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