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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三水塘西大道上的村民,每次过马路,面对时速超80公里的车流,不得不瞻前顾后,唯恐一不小心走上不归路。2012年试运行通车至今,塘西大道共发生15宗致死交通事故,造成17人死亡。
试通车3年已有17人死于车祸,塘西大道难道真是“魔鬼路段”?面对血淋淋的惨痛,我们的监管与问责机制能否经得住生命的追问?
追溯一起起交通事故,不外乎有司机交通意识淡薄、车辆超速、闯红灯、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等原因,但事故“接二连三”,相关部门难道可以卸责吗?从报道上看,塘西大道斑马线、警示桩寥寥无几……事实摆在眼前,“魔鬼路段”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
试想:如果警示标志更醒目一点,如果减速设施更完备一点……这一连串的“如果”若能成真,显然可以有效避免夺命悲剧的反复重演。
“魔鬼路段”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需要诘问的有两点:其一,道路“硬伤”频频,是“先天不足”,还是考虑不周?其二,为什么事故多发,没能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往深里看,“魔鬼路段”不仅在于有形的设施缺损,更在于无形的责任缺失。
交通安全“人命关天”。对“魔鬼路段”,不仅不能“诊而不决”,更应加大问责力度。一则,对“魔鬼路段”暗藏的安全隐患要毫不手软,敢出重拳、善下狠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留下任何盲点空白;二来,对缺位的监管动真格、严问责,用强力震慑,不能让责任空转再酿无法弥补的伤痛。
修路是为了方便交通,而不是让其成为“杀手”。保障道路出行安全,是职能部门的职责底线,必须敲响警钟。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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