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禅城区印象城的12315消费者投诉联络站。目前全市共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343个,做到投诉不出门。
消费维权渠道不断增多,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投诉等渠道维权,但有少数消费者会采取过分“任性”的手段迫使商家妥协,这些手段非但可能没有效果、耽误维权时间,甚至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哪些是维权的正确渠道?如何做到高效又便捷维权呢?昨日,记者采访到律师和市消委会,帮您更好维权。
律师提醒,消费者应掌握初步证据,走合法维权渠道
律师
尺度需把握任性不可取
维权途径选择多,消费者“任性”选择了过激的维权行为,会有哪些风险呢?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律师唐达认为,类似的拉横幅维权方式存在一定风险。
唐达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所见的过度维权,包括扰乱经营秩序、损坏物品、殴打以及损坏声誉等。如果发生扰乱经营秩序、损坏物品、殴打他人等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 如果未经核实或未有证据就损坏经营者的声誉(如在网上发布等),则有可能产生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拉横幅、围堵等方式维权,双方往往容易发生冲突,存在较大的风险。
商家与消费者出现的维权纠纷,其原因是诸多因素导致的。以汽车自燃的投诉为例,唐达分析说:“消费者首先没有区分或鉴定事故成因、责任的能力,其次与4S店沟通不足也是造成纠纷升级的客观因素; 此外,消费者不理性、想借机获取部分赔偿的心理,都可能给维权过程增添风险。”
他提出,消费者首先应当明白在何等情况下需要维权,在进行维权时应当具有初步的证据,证明其所受的损害与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有关联性。目前已有相应的司法鉴定所,具有鉴定车辆损坏原因的能力与资质。因此,在具体实施时,消费者可首先同经营者进行沟通,若经营者否认其具有责任的话,可考虑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应当优先遵循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可以同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调解; 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无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唐达强调,消费者在进行诉讼前,应当注意保存双方交易证据,在诉讼中明确对方责任。
案例
任性方式多效果难保证
去年10月,在禅城佛山国际车城某4S店外,一名车主在店铺周围拉起横幅抗议经销商的“不合格维修”,警方随后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经过4S店维修后,他的轿车在取车后不足40小时就发生自燃,车头烧毁严重。
类似通过挂横幅维权的情况同样出现在房地产消费领域。去年9月起,禅城岭南大道旁的碧桂园城市花园,众多南区住户纷纷在自家阳台挂出横幅,抗议开发商未能提供足够的产权车位。近日,消费维权横幅又一次出现在南海新城市广场的售楼部,此次消费者抗议的则是开发商不顾承诺,再次延迟交楼。
“不太认同过激的维权方式。”年近六旬的市消委会维权志愿者潘先生对挂横幅、堵店门等维权方表示不赞同。他说,他更愿意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潘先生认为,过分“任性”的维权方式一方面影响了其他消费者的购物环境和商家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其本身做法也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31岁的维权志愿者关先生也表示,维权渠道很多,除了向消委会、投诉部门投诉和起诉,甚至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商家的不正当行为。他表示,过激的维权行为甚至可能会违法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即使维权成功也可能带来不利后果。
通过正当的维权途径,不少消费者解决了消费过程中的不如意。朱先生介绍,去年夏天在东方广场一家连锁超市买了凉席,买了几天发现有螨虫便带回超市要求退换,与超市工作人员协商后,工作人员很快为他退换货。潘先生补充,除了维权途径要做好选择,证据也要做好保留。潘先生有个习惯,每次消费都会保留好消费小票。尽管家人也有不解,但如此习惯也让他与商家协商起来更顺利。
消委会
维权途径多凭证不可少
去年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在佛山,消费维权渠道上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延伸。2013年市消委会秘书处与市工商局深入开展“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在大型商场企业、行业协会设点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向综合商业区、城乡结合部、小商品聚集区、新经济开发区等维权空白地带和维权盲点延伸。
目前,全市共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343个,做到投诉不出门、解决消费者纠纷,促使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与经营者和解的渠道。其中,去年8月15日,市电商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正式揭牌,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站首次进入电商行业组织,建立了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新模式。市旅游局联合市工商局建立了旅游市场投诉举报联动工作机制,在高明盈香生态园成立了佛山首个“消费维权工作站”。
此外,市消委会与市民政局开展行业协会共建工作,制定工作机制,把处理消费纠纷、规范行业自律纳入协会职责,评价工作成效。分别与玉器、建筑、陶瓷、房地产、建材、保健品、汽车维修、零售商业等协会达成协议,设立投诉处理站点,进行会员企业诚信级别评定、聘请业内专家参与投诉和解调解,参与民政部门对行业协会星级评定考核,从而推动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市消委会杨丽萍介绍,消费者有五条维权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和解、向消委会投诉、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她解释说:“五条途径消费者可自由选择,不分先后但不可同时进行。”在投诉时,消费者必须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发票、受损害事实经过、受损害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方准确名称及地址、赔偿要求及相关佐证材料。
来源:佛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