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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搭乘旅游大巴到番禺游玩,不料途中颠簸,竟致摔断腰椎九级伤残,老太为此怒告旅行社。昨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旅行社违约,需赔偿老太19万元。
据了解,去年3月1日,家住禅城的何老太参加佛山星辰旅行社组织的番禺区十九涌一日游活动,并交纳团费19元。3月4日下午5时许,在番禺游玩后,何老太等人乘坐旅游公司所包旅游大巴返回佛山。车行至中山市南三公路时,一次颠簸使何老太从座位上跌落受伤。
何老太送院被诊断为腰椎骨折,经司法鉴定,何老太为腰椎粉碎性骨折(九级伤残)。何老太认为,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保障其人身安全已构成违约。何老太为此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赔22万元。
旅行社对此表示,事故发生时,涉案车辆在正常行驶,不知何故老人从座位上掉下,且交警部门也认定驾驶员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旅行社还表示,老人意外从座位上掉下,并非旅行社可以预见。旅行社还坚称,即使根据公平原则,老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懂得照顾、保护自己。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旅游合同纠纷,何老太在旅途过程中意外受伤,旅行社对此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法院经综合分析,认为何老太损失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合计为19万元,旅行社应予赔偿。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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