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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9: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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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广东省首部治超地方性法规《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昨日,市治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提出将推动科技治超布点规划和建设,把货运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作为佛山开展治超工作,保护公路桥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条例》打破部门治超辖制,确定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市、区、镇街三级政府和治超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市民参与”的治超工作体系。
《条例》明确了电子称重数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确立了非现场执法的事后查处模式,为治超处罚的强制执行提供法律支撑。在安全监管方面,《条例》 填补了货运源头单部门监管漏洞,将源头治超融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了对货运源头单位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的源头治超职责,对货物装载、发送行为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达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一体化科技治超系统平台建设,并在佛山一环、国省道重要桥梁及重点路段完成前端设备布点建设16处,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府副秘书长高荣堂表示,《条例》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治超模式,包括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治超格局,确立全面布控、事后追查的科技治超模式,引入安全监管、行业负责的源头治超理念,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货运市场秩序,是佛山多年来治超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性契机。
近日,多部门合力开展路面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佛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5282公里。但是,伴随着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现象严重,不仅给辖区内公路及桥梁形成巨大危害,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更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省第一部治超地方性法规、佛山第四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已于3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打造佛山治超新模式,开启了广东治超新篇章。《条例》规定,源头单位每放行一辆超限超载货车可以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也为我市实行科技治超,引入电子数据实施处罚提供了法律支撑。
昨日召开的《条例》宣贯会解读个中亮点。接下来,市政府将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保证《条例》落到实处。
现状超限超载货车成“马路杀手”
位于广四线上,落成20多年的三水油金大桥旧桥是佛山往西北方向的交通要道。该桥北接清远,西连肇庆,向东向南连通珠三角6市。三水南山六和和清远、四会采石业发达,三地石料均经过油金桥进入珠三角。实际上,不少运石车辆都超载,而长期超负荷运作让该桥伤痕累累,大桥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进行维修加固过。此后,三水区又在油金大桥下游单侧建了新桥以分流车辆为其减负。
超限超载车辆除了严重危害道路桥梁等公路设施,也可能成为“马路杀手”。2015年4月27日傍晚,陈某松驾驶重型货车沿佛山大道行驶至家博城对开路段时,陈某章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第二条机动车道上从后超过其货车并向右侧车道行驶,于是陈某松马上采取刹车措施,但因车辆超载及制动不合格无法制动停车,继而向右侧打方向避让,导致车辆冲上右侧公交站台碰撞在此候车的母女三人,造成一死两伤。
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数为41宗,较2015年63宗下降了约35%。“有时在路上开车,看着有些车净载四五十吨,开都开不动。”对于超载的现象,常来跑珠三角业务的货车司机陈师傅感慨道。今年38岁的陈师傅,是广东鸿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名司机,从事物流行业12年。
鸿景物流的前身是佛汽物流,其高明分公司总经理郭志强也曾跑“运输”,深谙货车司机“揾食不易”。郭志强把货车超载运输称为“贴地飞行”,原因是“载重过重,飞行的危险自然大,容易坠机。”他形容,目前货运市场混乱,司机生态差,而治超则引导市场往良性方向发展。
市治超办主任李建华指出,佛山作为加工制造业基地,公路货运需求巨大,而超限超载这一违法现象,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对道路桥梁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治超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聚焦治超执法科技化,源头治超体系化
“治超”话题对市民来说并不陌生,早在2004年开始,市、区两级政府就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我市治超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仅2016年,佛山全市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564辆,查处49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1509辆。
随着7月1日临近,《条例》正式施行,将为我市“治超”工作带来怎样变化呢?《条例》是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人大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政府在治超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从部门综合治理、科技治超系统、源头企业监管、设立不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详尽规定,提供全方位、全领域的治理手段。同时,《条例》 对现场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卸载条件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
电子数据、视频资料能否成为处罚证据,曾经是佛山治超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治超系统取得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经市、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治超系统前端设备检测,属于超限超载运输的货物运输车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调取车辆信息,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我市治超科技执法获得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执法过程中的取证、送达、执行等环节障碍得以基本扫清。
另外,我市对于引入科技手段治超,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佛山作为全省首批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城市,市交通运输系统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前端自动监控检测设备建设工作,构建从信息采集、智能研判到案件处理的一体化科技治超系统平台,将实现全天候前端检测、数据实时传输、处罚全程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一体化科技治超系统平台建设,并在佛山一环、国省道重要桥梁及重点路段完成前端设备布点建设16处,另有30处正在紧张建设。
源头治超也是《条例》一大亮点。《条例》在治超工作中引入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并以此作为治超职责分工的依据。《条例》 明确了国土、规划、农业、水务、住建、商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货物装载配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条例》同时规定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治超法律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将予以重罚。治本立足源头,监管无缝对接。通过对货物装载源头实施严管严控,让“超”还没上路,就“堵”在门口。
《条例》 构建起超限超载综治体系,注重路面与源头、处罚与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条例》紧抓车辆改装、货物装载两大源头,和货物运输的装、运、卸三个环节,全面规定了治超监管措施。违法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属于非法拼装改装的,涉及货物运输车辆生产、销售或改装单位的信息,将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将被纳入道路货物运输不诚信记录,定期公布,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实施联合惩戒。
反响《条例》保障安全,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货车司机、业界对治超新政并不陌生,去年五部委出台了“921”新规,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作了大幅调整,货车司机陈师傅投资、驾驶的“9米6”车型就要被淘汰。对于即将施行的《条例》,陈师傅也坦陈,实施后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查处力度肯定会加大,不过这样能减少货车磨损,提高安全性能,也保障了人身安全。他盼望说,“希望运费也能提上来。”
六轴车的核载重量调整,原来三辆车可以运载的货物现在需要四辆车,原本能装两个集装箱的货车现在只能装一个,对企业又会带来何种影响?郭志强认为,“正规企业最盼望(治超)执法,这不仅降低了安全隐患,而且能使市场价格更有序。”而且,他点赞《条例》中的“一超四罚”从源头遏制超载,让物流市场走向规范。
鸿景物流的客户中,相当部分在大半年前就已经“管超”。郭志强举例,“某知名食品厂家要求企业改造了车型,结果一个月内吃了4张‘牛肉干’,于是厂家强调不能对车辆加高。”由于违法成本高,物流企业自身也会对超载的车队采取内部通报并要求整改。
作为源头企业,佛山新港进口仓前墙上就挂着一幅醒目的“治理超限超载,建设平安佛山”标语。佛山新港是以进出口为主的码头,最繁忙的是车队早上运货前来码头和晚上运货离开码头的时候。
采访当天正值傍晚,记者看到货车进出码头前需要过磅,搬运公司也会限制超重的集装箱上车。除了过磅,港口还有专门的理货员对固定的货物进行调度和检查。即使总重数十吨超载几百公斤,司磅员也不允许离港。
“出去的货,都按照行驶证上的吨位配载,登记重量。”佛山新港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谋志手上拿着一张磅码单,上面记载了货物名称、车号、SO号、柜号等基本信息,也包括过磅的总重、空车重和货物毛重的精确数字。“客户确认后,需要在磅码单上签名。”刘谋志说,“比服务水平,比流程优化、科技创新等才是良性竞争的指标,而不是通过超载降低成本”。
对市民而言,《条例》也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市民李先生每天从禅城到南海狮山上班,桂丹路的大货车让他颇为担忧,特别是深夜满载货物的货车车速还特别快。“能避就避,但还是危险。”李先生认为,治超工作能更好消除这些路上安全隐患。
展望出台配套文件,构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市政府高荣堂副秘书长指出,《条例》 是广东省首部治超地方性法规,经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大批准,其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条例》的出台不仅细化和补充了我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构建的治超工作基本制度框架,并且为我市治超工作从治超新经验法律化、确定政府主体责任、探索科技执法、构建综合治理体系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曾阳春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条例》系列配套指导文件的尽快出台和落实。市交通运输部门还将积极推动科技治超布点规划和建设工作,聘请专业部门开展全市治超前端监控检测设备细化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保障资金,确保前端设备“建成一个、检定一个、使用一个”,促进科技治超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铺开。
在确定货运源头单位认定标准的前提下,我市将重新梳理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名单,并在装载源头治超工作中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治超专项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频次和效率,把货运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联合惩戒。我市计划构建治超联合惩戒工作机制,通过市交通运输、发改、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沟通,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多方研究落实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具体方法和工作机制。通过打造信息共享和诚信管理机制,我市治超工作实现多部门联合惩戒,超限超载将得到全方位、体系化治理。
治超工作的发展路径
2004年 单一部门到联合行动
从2004年6月20日开始,佛山市、区两级政府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治超行动。在3年的集中整治期内,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采取路面联合检查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查处,并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2008年 定点检测到流动稽查
从2008年起,佛山市再用三年时间,以治超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重点整治总量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形成长效治超监控网络。
2012年 加大治超投入,注重“一超四罚”
佛山市加大治超治限力度,增加治超流动巡查路段数量,把整条99.2公里的佛山一环全线作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抽调更多的执法力量,实施24小时弹性执法。全面落实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一超四罚”。
2017年 治超科技化、体系化
《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治超工作新格局,确立全面布控、事后追查的科技治超新模式,引入安全监管、行业负责的源头治超新理念,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货运市场新环境。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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