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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佛山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通讯员 供图
佛山中心城区扩大禅桂新中心城区“限货”范围,将石湾、张槎、乐从等部分划入,该新规7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过一个月的软性执法期,从今天起,禅桂新增“限货”区域内将强制执法,佛山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不在禁限范围
7月起,禅桂新城区开始施行新的“限货”政策,范围比原来的区域扩大一倍,涵盖了原来的北片区和南片区(南北片区以东平水道为划分):东以佛山一环东线为界,南以荷岳路、旧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高速公路不在禁限范围内。
在时段上,“限货”旧区除了佛山大道禁限路段略有调整外,其它措施不变,即每天的6时~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5吨及5吨以上货车通行。而在新区,以东平河为界的南、北片区域禁限措施有所区别:北片区主要是分早、晚两个时段限行,即每天7时~10时、16时~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南片区则24小时分时段对不同核定载质量的货车进行限行,每天6时~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其它时间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禅城警方表示,新的“限货”政策将城市生活交通和货运交通的高峰期隔开,能有效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对张槎等货运较为繁忙的区域而言,白天仍有七八个小时可让货车通行。且在禁限时段内,仍允许核载量1.5吨以下的货车通行,“所以对货运交通影响不太明显。”
电子拍摄设备安装完毕
记者从佛山交警部门获悉,“限货”新规实施首月实行一个月软性执法,以宣教为主,不实施实质处罚。8月1日起,将对禁限时段内出现在违禁区域违反规定的车辆予以处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目前,新增“限货”区域各路口的禁限标识以及各路口、路段的电子拍摄设备已安装完毕。
佛山交警部门提醒,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如消防车、救护车、肉类配送车),可根据行驶的路段分别向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跨区的车辆可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而原持有禁限区域通行证车辆须注销旧的通行证后再办新证,才能在禁限区域行驶。另外,货车司机要留意自己所驾驶货车的核载量是否限制通行,并在行驶时留意不同片区的禁限时段、路段。
时间: 2013-08-01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叶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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