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屋分表水费收取终于有了明确办法。记者何波 摄
11月起执行明确计费方式 若发现乱加价可打电话投诉
今日起,禅城区污水处理费正式上调,不少城中村房东也借此“东风”,准备向租户开涨水费。不久前,张槎罗埠村的租户就反映水价涨到5元/吨,澜石片区也有房东将水价提到4元/吨,这与普通居民1.3元/吨的收费差距越来越大。种种乱象即将有望得到改变。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局(物价局)获悉,省物价部门已经明确了出租屋水费的计算方式,11月1日起佛山将正式执行,如果还有乱收水费问题,租户或是合租客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走访佛山多个地方的城中村,发现一直以来,出租屋特别是城中村房东乱收水费的问题非常突出,5元/吨的现象也非常普遍。物价部门分析指出,目前大部分城中村未实行由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抄表到户,采取转供水模式,关于水费的收费中,既包括水费,也有用于管网设施维修管理的成本、污水处理费、水损等因素,只能由租户分摊,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计算方式,因此收多少只能是房东说了算。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的指导意见》,正是为了制止供水中间环节不合理的加价行为。记者留意到,该指导意见针对各类分表用户的水费分摊结算行为分别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供水中间环节价格管理的政策依据。
提醒
水费标准最好写入租赁合同
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在近期加强宣传,新政执行后会落实系列监管政策,也提醒租户在租房前最好能将水价标准也写入租房合同。11月1日起,如果还有乱收水费问题,租户或是合租客可以拨打12358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出租屋水费怎么收?
总表为非终端用水(即整个自然村或城中村为一个总表):总表用户可按不超过综合差率的标准向分表用户加收费用。
所收用水费用=总表计量收费的分类水价×分表实际用水量÷(1-综合差率)。
综合差率由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水量损耗、供用水比例差异及其他因素合理制定并公布。
总表为终端用水(即总表用户为房东本人):总表用户向各分表用户收取的水费应执行终端水价政策。
所收水费=终端用水单价(即总表水费总额÷总表用水量)×该分表实际用水量。
总表用户向分表用户收取水费时,应提供当期总表用水量和水费总额、各分表用水量合计等相关资料。总表为非终端用水的,实际用水计量收费和加收的费用应单列项目收取,不得将加收费用直接计入实际用水单价混合收费。
时间: 2013-08-0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廖银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