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迴兴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迴兴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大沥镇盐步花地河附近,道路呈西-东走向,西侧连接佛山一环,东侧接迴龙大道; 项目概况: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迴兴路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大沥镇盐步花地河附近,道路呈西-东走向,西侧连接佛山一环,东侧接迴龙大道,道路全长约765.66米。道路红线宽度21米,按照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等;营运期主要为汽车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2、废水: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为路面雨水冲刷对水体的污染;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营运期路面丢弃固废等;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范围内,建成营运后主要是来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 5、生态环境:主要是施工期道路管网开挖,道路等工程有临时性的施工占地。土石方作业中,地表植被将受到损失,施工占地等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石料场还将产生噪声、扬尘,从而给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施工期粉尘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运输车辆尾气污染。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废水:施工期: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的民房,生活污水将由当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置,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水泥、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中的沥青渣、建筑垃圾等不得就地倾倒,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指定地点,或按有关规定处理。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 运营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污染;对道路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3、噪声:施工期:考虑远离敏感点和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拆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 营运期: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严禁将筑路余料随意堆置,应妥善保管,也可结合地方的建设要求,供乡村道路修建或其他建筑之用。弃土弃石尽量回填到道路建筑中,剩余可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边植物,不乱砍滥伐,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合理设置土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坡坡面的冲蚀; 营运期:完善植被的恢复,加强绿化管理,做好沿线的绿化工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城道路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佛山市整体规划。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沿线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对改善和提升周边环境,加快区域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项目的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城市功能,是交通网络建设的需要。 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沿线所涉及的居民区等敏感点受影响的个人、单位。 1、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生活的影响/危害; 2、项目营运期采取何种方式缓解环境污染较为合适; 3、对项目持何种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永青路70号(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5509816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 严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亦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资料索取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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