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永青路(环镇北路-海景大道)市政工程 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永青路(环镇北路-海景大道)市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永青路(环镇北路-海景大道)市政工程 项目概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永青路(环镇北路-海景大道)市政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内包括永青路和华青路两条路改造,永青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海景大道,途经华青路和青龙大道,北至环镇北路,全长约1.12km;华青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永青路,东至环镇北路,全长约320m。项目永青路红线宽度为19.1~23.05m,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华青路红线宽度为11.94~14.34m,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等;营运期主要为汽车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2、废水: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为路面雨水冲刷对水体的污染; 3、固废: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营运期路面丢弃固废等; 4、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范围内,建成营运后主要是来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 5、生态环境:主要是施工期道路管网开挖,道路等工程有临时性的施工占地。土石方作业中,地表植被将受到损失,施工占地等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石料场还将产生噪声、扬尘,从而给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施工期粉尘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运输车辆尾气污染。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废水:施工期: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的民房,生活污水将由当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置,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水泥、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周边水体附近,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河涌。施工中的沥青渣、建筑垃圾等不得就地倾倒,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指定地点,或按有关规定处理。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 运营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污染;对道路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3、噪声:施工期:考虑远离周边敏感点和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拆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 营运期: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跟踪调查、预留噪声治理费用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严禁将筑路余料随意堆置,应妥善保管,也可结合地方的建设要求,供乡村道路修建或其他建筑之用。弃土弃石尽量回填到道路建筑中,剩余可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边植物,不乱砍滥伐,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合理设置土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坡坡面的冲蚀; 营运期:完善植被的恢复,加强绿化管理,做好沿线的绿化工作。 四、环境风险及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的撞车、翻车等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到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从而造成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为避免风险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单位在道路的规划与设计中注意线形的设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在营运期采用适当的工程措施及管理措施。同时编制应急预案,设立事故处理应急办公室,同时与佛山市、南海区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实现环境风险联动应急机制,以便事故发生时,通过事故鉴别,能及时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把事故造成的破坏降至最低程度。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永青路70号(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5509816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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