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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为中医坐堂“松绑”,市民:看病方便了也盼加强监管
■桂城一药店的中医门诊内,坐堂中医为患者把脉。
■桂城一药店店员为顾客抓中药。
核心提示: 一张方桌,一个脉枕,一位老中医坐在药房内即可为患者看病、开方抓药。然而,由于部分坐堂中医故意夸大病情、滥开药物,2001年监管部门一纸禁令,将中医坐堂列入非法行医之列,并由此展开了“存废之争”。2007年开始,部分地方才开始尝试重新推行中医坐堂。
南海区先后于去年10月和今年3月开展两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审批设置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4家中医坐堂医诊所。
日前,佛山市发布《佛山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拟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中医门诊,为中医坐堂“松绑”。
现状
“坐堂中医”平均
每天看30名患者
前晚7点半,家住桂城金御华府的肖小姐路过北京同仁堂南海药店,中医师欧阳巩林接待了她。一番“望闻问切”后,欧阳巩林初步诊断,肖小姐患上风热感冒,并根据她的体质开出处方。“这比去医院挂号看病方便多了。”肖小姐说。
今年6月下旬,北京同仁堂南海药店的“中医门诊”对外开放,这也是药店对外推广宣传中医的一个渠道。在30平方米的中医门诊室里,“坐堂中医”欧阳巩林、孔繁族每天平均接待30~40名患者。
无独有偶,在桂城东二路口附近,南海家庭卫士连锁药店也开设中医门诊。67岁的“坐堂中医”陈灼焜退休前是肇庆疾控中心的主任,看病只收10元诊察费。陈灼焜平均每天接待20~30名患者。
调查
南海现有14家药店设中医门诊
前厅看病后堂抓药,这是我国中医传统的行医模式。早前一些药店出于利益驱动,打着“中医坐堂”的幌子推销高价药品,导致2001年卫生部明令禁止“中医坐堂”。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2007年国家才为中医坐堂模式“松绑”。
记者从南海区卫生部门了解到,根据卫生部中医药局有关文件规定,南海区先后于去年10月和今年3月份开展两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审批设置工作。为了更好地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南海区还专门出台了《南海区增设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指导意见》,提出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其营业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20平方米等指导意见。
第一批申请开办的中医坐堂医诊所6家药品零售企业以及第二批申请开办的中医坐堂医诊所8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过提交资料、专家评审、装修筹建、审核验收等步骤后,已顺利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目前,南海区共有14家中医坐堂医诊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对合格的“坐堂医”诊所十分青睐。药店也认为这种模式有可取之处。“中医门诊开设后,平均每天至少给药店带来10~20人的客流量提升。”南海家庭卫士连锁药店负责人陈毅康说,“不少老人会就近问诊抓药,而外来务工人员也因医保限制选择来药店就诊。”陈毅康表示,该药店服务的范围主要是桂城东二社区、花苑广场一带。中医门诊开设后,虫雷岗、西约甚至狮山等地的居民也会过来问诊抓药。
监管
试点建立诚信评价机制
开设坐堂医,对百姓、对中医、对药店都是利好。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桂城市民刘小姐表示:“中医坐堂是方便群众看病,离家近,不排队,但是,‘坐堂医’的资质是关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
对此,南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严格监管。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坐堂行医的一律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坐堂中医师以外人员坐堂行医的,以无证行医论处。以推销药品和保健品等为目的开展“义诊”、医疗咨询活动和擅自刊登医疗广告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为了规范南海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还创新医疗诚信评价机制。7月15日公布实施的《南海区医疗机构依法诚信执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南海以民营医疗机构为试点建立诚信评价机制。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的医疗机构依法诚信执业评价小组,负责每年度对医疗机构依法诚信执业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医疗事故、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等方面内容。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分为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并颁发牌匾。市民今后看“诚信标识”便知医疗机构是否规范。
此外,药店自身也会设置相应的监控。“聘请的坐堂医师须是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的医师,每周会进行考评,通过中医师开出的处方以及服务的人次等严控其推销高价药品。”北京同仁堂佛山总部副总经理孔祥文说。
鼓励
有条件的药店可申请设中医门诊
为保障市民享有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日前发布的《佛山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中医门诊,发挥坐堂中医“简、便、廉”的优势,为基层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中医药服务。
目前,南海有药店近1500家,开展中医坐堂试点的药店仅为1%。据介绍,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是诊所必须设置在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内,并且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诊所至少有1人取得医师资格,并是经过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药店内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文/珠江时报记者 刘艳玲 程虹 通讯员 陈佩妍
图/珠江时报记者 方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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