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柏然环保 于 2018-6-8 09:12 编辑
根据2017年11月20日环境保护部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组织自主验收。成立自主验收工作组。工作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佛山三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佛山市柏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于2018年6月5日到场核查并举行验收会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2034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承载带的加工、销售,年产电子承载带232吨。总投资增加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二、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均赫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正常: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项目有机废气为挤出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委托广州市广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采用过滤系统+等离子净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经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③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分类收集处置,次品、塑料边角料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总量核算
本次验收检测的污染物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为VOCs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0.131t/a。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工况稳定,有机废气VOCs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根据广东智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D2018-0087)结果显示:有组织总VOCs年排放总量为0.047 t/a,总量控制符合环评报告要求。
佛山市均赫电子有限公司项目
2018年6月7日
附件:佛山市均赫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正文:https://pan.baidu.com/disk/home?#/all?vmode=list&path=%2F%E4%BD%9B%E5%B1%B1%E5%B8%82%E5%9D%87%E8%B5%AB%E7%94%B5%E5%AD%90%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9%AA%8C%E6%94%B6%E6%8A%A5%E5%91%8A%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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