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19年6月5日,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介绍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委会六涌工业区1号地厂房3楼,地理坐标为E113.080088°,N22.9037254°。主要从事木制品家具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年产软床1000张/年,床头柜800个/年。项目经营面积为2800平方米,总投资为30万元。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查及及现场检查,本次验收的工程内容做了如下变更: (1)环评阶段本项目租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委会六涌工业区1号地厂房4楼及其他楼层部分面积使用,由于1层与2层之间存在夹层,固环评阶段为4楼,根据实际情况,项目场地标识为3楼,项目实际在建设到运营,地址均未发生改变。 (2)项目增加了3台备用衣车,1台车缝围边机,衣车及车缝围边机均不属于产污设备。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执行情况 营运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附近内河涌。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料工序产生的少量木屑粉尘,粉尘经配套的简易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带锯、推锯、压缩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取低噪声型的设备,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实体墙阻隔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收集的粉尘通过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开料工序产生的少量木屑粉尘。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HSJC20190530001)结果表明:颗粒物(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HSJC20190530001)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HSJC20190530001)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可对该项目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六、要求及建议 加强环保治理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营运期间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6月6日-2019年7月4日。 2、建设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赛特罗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电话:0757-2878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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