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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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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5 11: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依法从重处罚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网友声音
  柏星南:双手赞成!!
  无语行为阅览:看你们还敢不敢高空抛物了,真是无语,走几步扔垃圾桶不行吗,万一真出事,别把别人一辈子毁了。
  不得闲的闲云:修订后再尽快判一例,执行一例,杀鸡儆猴。
  刘能:2020法考的考点来了。
  批发轰炸机的小兔:这个真的好,但是高空拋物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根本找不到是哪家丢下来的。
  胖哥杨力:对的,没错,支持,墙裂支持!!但关键还要能找到高空抛物的人。
  瞬间-AMG-Turbo:立法是好的,支持!可是,可是,如何取证?如何界定?又是个大大的难题咯。
  揽九天明月仰谋圣风姿: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章小斯文:阳台丢烟头按照纵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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