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一旧小区雨水管道锈腐断裂,部分业主不愿维修 如果你徒步经过城区沧江路翠香街时,可得注意了。由于原高明第一塑料集团公司住宅区年久失修,雨水管道锈腐断裂,铸铁材质的管道悬在四楼摇摇欲坠。记者昨日走访获悉,小区部分业主的维修积极性不高,这让想集资维修的业主犯了难。
昨日下午,原高明一塑住宅区一栋旧楼的外墙上,断裂的雨水管道正在哗哗漏水。记者看到,这段雨水管道位于翠香街东侧的楼体外墙上,与楼下人行道只有一米之遥。
由于雨水管道是铸铁材质,常年受雨水腐蚀,四楼和五楼中间的部位出现了断裂,上方仍还有一段约2米长的管道悬空,让从底下路过的行人捏了一把汗。除了这条雨水管道外,其它的管道也均为铸铁材质,锈迹斑斑,急需更换。
“以前从这边走从来没有注意过,上月下雨时才发现管道漏水了。”住在附近的陈先生说,他也是很偶然发现了这条断裂的雨水管道,经过时他发现雨水没有从管道留出,而是全部溅到了人行道上。“管道全是铸铁材质,万一上面那段被风吹下来,砸到路边行人可不得了。”陈先生很担心。
该小区曾是高明区第一塑料集团公司住宅区,但由于企业改制,早已没有单位负责管理,小区至今也没有物业。“现在住这里的除了老人,就是租客,没人愿意站出来管理。”住在2座1梯的孙女士很无奈地表示,企业改制后,小区就一直没人管理,各种设施损毁严重,曾有人主张集资修理,但响应寥寥,最后只能作罢。
原高明一塑住宅区一栋旧楼外墙上,铸铁材质的雨水管道腐蚀断裂。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称:“小区楼房维修一般有三种途径,对于新建小区,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原是国企宿舍,后进行‘房改房’的业主,也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而对于没有‘房改房’的业主,只能由业主集资维修。”
对于原高明一塑住宅小区反映的问题,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议,业主前往辖区居委会,由居委会牵头查询,若符合条件便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律师说法
坠物伤人
业主需共同担责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雨水管道锈腐断裂一事,该小区很多业主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心态。对此,律师表示,如果铁管坠落伤人,房屋所有人、实际管理人和居住者都要共同担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克强表示,像这样的坠物伤人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2011年10月9日,长沙谢女士经过一栋居民楼时,被楼顶脱落的水泥板击中头部,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后,谢女士将该楼建设方和该楼69名业主告上法庭。庭审时,被告69名业主无一人到庭,法院最终判决建设方和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赔款22.8万元。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邹克强认为,赔偿义务人就是维修义务人,该栋居民楼业主应尽快联系维修,以免发生类似法律纠纷。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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