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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佛山中院传来消息,去年发生在顺德的家居石栏倒塌致一死一伤案有了新进展,法院终审判定建房者及卖房者赔偿70余万元。
伦教涉案房屋周边村居近九成栏杆采用石胶粘接工艺,法院发司法建议要求排查隐患
妈妈,这道题该怎么答?”时至今日,郑女士仍无法忘却女儿最后一句话……昨日,佛山中院传来消息,去年发生在顺德的家居石栏倒塌致一死一伤案有了新进展,法院终审判定建房者及卖房者赔偿70余万元。
忆及一年多前的变故,家住顺德伦教的郑女士至今神伤。2012年5月23日晚上7时许,女儿小芳来到家里二楼平台,找她请教语文作业。正当小芳靠上护栏,悲剧发生,身后看似坚固的石栏突然倒塌,母女俩重重摔下一楼。
经抢救,郑女士重伤,女儿小芳却在5日后伤重不治。“离小芳的12岁生日只剩两个月了,我连生日礼物都已经准备好了。”郑女士伤心地告诉记者。
事故发生后,郑女士夫妇将建房者老周夫妇以及卖房者老梁夫妇一同告上法庭,索赔73.5万元。法庭上,老周承认自己是10年前在北滘路边找了一个包工头,包工包料建的房,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更没有审查施工资质。
2004年12月,老周夫妇将房子转给大舅子老梁;2009年,郑女士一家从老梁手中买下这座房屋,成为房屋第三任业主。经鉴定,该房屋栏杆高度并未达标,且栏杆各部分仅采用石胶粘连,事发时粘胶已老化。
一审法院认为,老周夫妇建房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酌定老周夫妇承担7成赔偿责任,向郑女士赔偿45.7万元,老梁夫妇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周某夫妇没有审查施工人员资质,并且选错施工方案,梁某一方则是基于合同关系,应向郑女士母女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至于郑女士母女基于常识倚靠栏杆,本身并无过错。据此,佛山中院终审判决老周、老梁夫妇共同向郑女士一方赔偿70余万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涉案房屋周边村居,近九成栏杆都采用了这种石胶粘接工艺。佛山中院迅速向当地居委会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排查辖区内居民住宅栏杆的安全情况。
(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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