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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卡明明在身上 半夜却被连续盗刷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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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5: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卡在手里,钱却没了……2012年8月的一天深夜,高先生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钱被一笔笔转取走,立马报警,孰知银行却拒绝赔偿他的损失。无奈,高先生只能诉诸于法律。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二审认为,在无法查清密码如何被窃取的情况下,储户的银行卡被他人克隆盗款,可视为银行违约,一般至少赔七成。

夜半,存款连被盗刷10次

2012年8月26日23时46分许,高先生在广州家中突然收到开户银行发来的短信,称其账户上的钱款被ATM转账支出5万元,手续费50元。可储蓄卡此刻就在自己身上,他并未转账支出,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高先生意识到卡被盗刷,马上向110报警。就在此间,高先生又收到短信,又有4笔各5000元款项被盗刷取走。高先生随即向该银行客服报停卡,通过询问客服和查询,他得知盗刷发生在佛山某支行的ATM网点。高先生家正好在派出所附近,公安民警很快赶来,查看并复印了高先生身份证及储蓄卡。

第二天早上,高先生去银行打印交易详单并办理立案手续,随即办理挂失手续,重新办卡。

拒赔,银行否认有过错

犯罪嫌疑人迟迟没有归案,高先生认为银行应为自己的损失负责,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70250元。银行不同意高先生的诉请,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高先生银行卡的钱是被他人盗取。银行说,假设高先生的钱确实被盗取,那银行也没有任何过错。

双方打起官司。2012年12月,广州越秀法院查明,高先生的银行卡账户案发当晚在佛山发生十笔交易。法院认为,高先生在收短信的2分钟内就报案,并出具银行卡原件。按日常生活经验,高先生的涉案存款当是被他人转取的。根据侦查大队提供的录像资料,当时在佛山ATM机转取款的也不是高先生本人。银行虽然反对卡被克隆说法,却没有有力证据。故而法院选择采信高先生,判令银行承担70%的责任,赔偿49175元。

宣判后,银行不服提起上诉。

判决

银行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

近日,广州金融审判庭透露,该案终予维持原判。

广州中级法院金融审判庭认为,银行卡是高科技的产物,它的出现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效率,增加银行的利润,商业银行作为制作人,应充分保障它的安全。卡能被克隆伪造,说明卡的质量不够好,银行实际已经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责任。但同时,储蓄卡是凭密码才能支取,除了储户本人,他人包括银行无法知晓密码。在这种前提下,卡被克隆并被盗刷,高先生也有没妥善保管密码的责任。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判令银行承担70%的责任,高先生承担30%的责任。

法院发建议

银行应免费向持卡人发送信息

克隆卡案件近年呈逐渐上升趋势,广州中院就此表示,尽管案件各有千秋,不能一概而论,但总的说,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已经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审判理念:法院认同克隆卡案应以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为原则,同时认定银行存在更多的违约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银行承担不低于七成的责任。

法院认为,当商业银行向持卡人发放了银行卡,双方便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首先应确保银行卡本身的技术含量,至少应当达到不能被随意复制。

除了加强银行卡质量外,昨日金融审判庭还发出建议,银行卡通过ATM系统查询或取款、消费的时候,银行应免费向持卡人发送信息,使得持卡人知晓银行卡使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切实履行协助义务,同时大力普及全民的金融安全意识。

(新快报)


发表于 2013-10-29 15: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的ATM无法识别克隆卡应该要银行担任全责,还要补贴精神损失费,谁叫银行的真假银行卡都识别不了,假钱能放到ATM里面时候还要叫警方抓造假币干嘛,银行的机子识别 不出来为什么不找银行麻烦,技术不过关就是技术不过关整天推卸责任,那收钱时候怎么会不手软尼,收年费时候怎么会不手软尼,天天整这个新闻出来,我就几万块还整天提心掉胆,打了好几年工才有这个数。就像出现上面的情况,银行都是这个鸟样
发表于 2013-10-29 15: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到这样的事情着实让人郁闷,银行还好意思花钱花精力跟人打官司,多花点精力管好自家的卡和服务,让储户减少点损失才是你当务之急该干的。
发表于 2013-10-29 15: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而不語
发表于 2013-10-29 15: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银行合伙克隆了用户的信用卡,那么7成是远远不够的。在中国取款取多钱要坐牢,那为什么老百姓把钱放银行里,要有那么大的风险和压力呢?倒赔7成还差不多。
发表于 2013-10-29 15: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才70%?!应该要100%!
发表于 2013-10-29 15: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卡是银行工作人员复制的,那么银行不可信了,大家都把钱取出来放家里存在,让银行倒闭;如果卡是持卡人自己复制,然后交给其他人去外地取款的,那么这种判决,银行就要陪垮了,这样也会让银行倒闭;反正不管怎样,这种判决,银行都是要倒闭的,所以建议大家把银行的钱全部取出来,放在家里,让银行倒闭去吧!反正存在银行,出问题银行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还随时可能被复制卡将钱取走!!
发表于 2013-10-29 15: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本来是想抢个人的,现在法院判银行过失 变成骗子抢银行了,抢银行的只有一种后果:悲剧。 法律保护了百姓。 如果判个人过失 那肯定就是变相的鼓励犯罪了,你让个人去哪里抓骗子?
发表于 2013-10-29 15: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卡也被盗刷了。应该也没承担什么的呀。银行的霸王条款就这样
发表于 2013-10-29 15: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要改良,现在黑客这么多,都是些高科技人才。卡是带有身份的私人物品,建议银行要这方面加入个人的手指印加密码,只怕能复制卡和密码,手指印怎么样也是要接近本人才能复制,一件比较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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