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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岁月无声

富商被控雇凶杀"奸夫" 五判终无罪获赔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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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4: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使得鬼推磨"的现代版本!
发表于 2013-11-5 14: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砍了小三怎么留下骚货,要是我的话连老婆也砍了!夫妻间不管男的女的只要出轨就是侮辱对方的名义和利息!如果不想过就离婚出轨就这结婚
发表于 2013-11-5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数亿身家老板的女人都冣碰,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发表于 2013-11-5 14: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辞职了经营娱乐会所,知道为什么中国的会所那么多了吧
发表于 2013-11-5 14: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想不开,害人害己
发表于 2013-11-5 14: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道别人有老公还要搞,该砍。最好把那女的也砍了!
发表于 2013-11-5 14: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手拍不响的,那个女人作为人妻连底线都没了,应该千刀万剐。
发表于 2013-11-5 14: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知道对方出轨、如果爱就告诉她不要在外乱来、接受不了就离婚!何必这样呢
发表于 2013-11-5 14: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女人应该一脚揣掉了、那个男的是应该被砍死。砍得好、但细想一下不要砍死、应该挖其双眼、去其双腿、废其双手就行了、这样人道点。必竞生命宝贵、应预尊重。
发表于 2013-11-5 14: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件的本身是区某华老婆出轨要报复别人,第一次报复完毕后,如果没有他的插手或者指示,别人无缘无故的去再次去报复啊。就算没有指示,那第二次的报复的出现,是建立在第一次的报复的基础上,所以这些事情的发生与区某华是脱不了关系的,还好意思申请赔偿,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在那做无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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