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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残联起草的《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 开始征求社会意见,拟从医疗、教育、就业等多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优惠待遇。今后,残疾儿童或可享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
根据征求意见稿,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及假肢矫形器装配等所需的费用,将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区、镇(街道)财政及个人按比例承担。
在教育方面,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
在就业方面,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免费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职业技能评估、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可免费享受职业技能培训。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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