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达人》作为苹果iOS及谷歌(微博)安卓平台上一款知名手机游戏,开发及运营方为北京触控科技(下称触控科技)。不过近日,从事大型街机游乐设施开发的广州希力科技(下称希力科技)及子公司桂林力港网络(下称力港网络)在广州召集媒体,就“捕鱼达人”游戏著作权归属问题进行了说明。
按照力港网络常务副总黄剑的说法,希力科技拥有《捕鱼达人》美术作品著作权,并授权力港网络开发相关网络版、网页版和手机版,后者拥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触控的《捕鱼达人》为侵权产品。
针对这一说法,触控科技高级副总裁贾岩则向南都记者表示,“触控的《捕鱼达人》及《捕鱼达人II》拥有完整的软件著作权,并是国家文化部唯一备案的《捕鱼达人》手机游戏产品。”双方各执一词,目前尚未有进一步结果。
力港网络炮轰触控科技侵权
黄剑称,早在2009年8月6日,“希力科技就推出了原创开发的街机游戏《捕鱼达人》,2010年5月,希力授权给子公司力港网络,并由力港开始对《捕鱼达人》PC版移植网络进行研发。”黄剑向南都记者展示了2010年5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使用许可合同,内容显示希力科技已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捕鱼达人系列美术作品图》、《捕鱼达人》,以及已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希力捕鱼达人游戏软件V 1.0》授权于力港,并同意力港将“捕鱼达人”文字作为游戏以外的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商标和品牌使用。
据南都记者核实,2011年5月24日,手机版《捕鱼达人之深海狩猎》在苹果APP Store上线。按照黄剑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该产品的首次发表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软件名称为“力港捕鱼达人之深海狩猎A PPLE版游戏软件”,简称:“深海狩猎A PPLE版”。
对于为何不直接命名“捕鱼达人”?黄剑则表示,“《捕鱼达人》最初只用在街机上,他们在游戏后加‘之深海狩猎’主要想在手机上与PC进行区别”。
希力科技方面称,触控科技在未获得希力科技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推出同名游戏《捕鱼达人》,且内容与希力科技的街机游戏《捕鱼达人》相似度非常高,“无论是背景、渔网、炮弹以及鱼的种类都如出一辙。”
触控喊冤:“我们‘软作权’完整!”
据希力科技有关人士介绍,早在2012年上半年,触控科技副贾岩曾到广州找到希力科技,希望以合作的方式与希力科技一起开发网络版《捕鱼达人》,但遭到希力科技的回绝。该人士称,触控科技并非真心合作,而是前来打探风声。
贾岩承认自己曾联系过希力科技,但原因是希力拥有很多不错的街机游戏产品,想看看有没有在手机端合作的可能。至于希力科技和力港网络对触控科技《捕鱼达人》的质疑,他表示应留意“现在是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点说这些话”。
此话究竟什么含义?贾岩并没有进一步展开,他只是向南都记者强调,触控科技《捕鱼达人》无论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是在文化部备案的手续都非常齐备。
随即,触控科技方面还提供了几份相关证明的扫描版本。其中两份著作权登记证书显示,“触控科技捕鱼达人2D游戏软件[简称:捕鱼达人V 1.0]”首次发表时间是2011年04月03日(稍早于力港网络的“深海狩猎APPLE版”);“触控爱普捕鱼达人22D游戏软件[简称:捕鱼达人2]”首次发表日期为2012年05月10日。
将在年内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翻查过往资料发现,早在2011年10月和2012年初,希力科技和力港网络曾两次向媒体公开发表过触控科技《捕鱼达人》的侵权问题。为何当时没有坚持质疑或提起诉讼?黄剑的解释是,力港网络一直把工作重心放在产品开发上,而且侵权问题似乎也成了行业常态。至于现在的动作,主要因为手机游戏业的侵权问题正受到重视。
11月27日,在上海召开的M G S2013移动游戏大会上,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陈通便曾提到手机游戏行业中的侵权问题,“当前行业中存在内容抄袭、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一些企业急功近利,损害用户利益,而这些行为也导致产品同质化,致使精品游戏缺乏。”这被视为国家监管部门开始重视快速增长的手游行业版权问题的信号。
不过根据触控科技提供的另外两份文化部出具的“国产网络游戏备案通知单”显示,触控科技的《捕鱼达人》和《捕鱼达人2》均已在文化部备案。
希力科技和力港网络均表示,目前尚未与触控科技就此事进行联系,但会在本月内就《捕鱼达人》知识产权问题提起诉讼。“关键要看《捕鱼达人》是否是知名商品,或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为依据进行诉讼。”力港网络代理律师胡宝峰表示,目前对触控科技侵权证据收集已较为完备。
根据触控科技提供的另外两份文化部出具的“国产网络游戏备案通知单”显示,触控科技的《捕鱼达人》和《捕鱼达人2》均已在文化部备案。
希力科技和力港网络均表示,本月内将就《捕鱼达人》知识产权问题向触控科技提起诉讼。
《捕鱼达人》最终归属花落谁家,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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