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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禅城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获悉,禅城规定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每月至少提出一条建议。
据禅城区纪委效能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13日区纪委召开特邀监察员、机关效能监督员(简称“两员”)座谈会,一起学习监察部新颁布的《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为贯彻该办法对特邀监察员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职责的要求,禅城区细化了职责方面的规定,要求每位“两员”每月至少向监察机关提出一条意见或建议将监察工作量化。
对行政机关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慵懒散奢”现象、违反政风、行风建设规定、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两员”可以主动发现,反映、传递群众检举、控告,也可以对监察机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禅城区将根据监察部规定进一步细化和修改出台区的相关规定,使“两员”真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顺风耳”和“千里眼”,促进效能建设工作,更加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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