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出示“付款码”已经成为大家最常用的支付方式,相信许多人出示“付款码”时都比较谨慎,但使用“收款码”时可能并未太在意。注意了!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能出示“收款码”,一个不小心就会“收款”变“付款”。 近日,在佛山禅城高基街经营公寓出租的市民吴女士(化名)接到一个微信订单,对方称需要预订未来一周的单人间。通过微信聊天,双方确定了房间的样式。到了支付环节,对方却以微信余额不足为由,要求吴女士打开微信视频,在视频中出示收款码让他扫码付款。 吴女士没有怀疑,很快与“客户”接通了视频,并拿起另外一部手机,打开微信“收款码”准备收款此时却发现自己的账户突然有两笔资金支出,共损失1900余元。当她反应过来时已被对方拉黑,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拨打110报警求助。 案例分析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反诈民警向当事人详细了解被骗经过后,复盘了整个骗局的全过程。 其实,当打开“收付款”页面时,首先跳出的是“付款码”,此时,需要手动点击切换才能切换到“收款码”页面。骗子就是钻了两个页面需要切换的空子,趁当事人没有及时更换,便截图或拍照记下“付款码”,随即进行购物,卷走当事人账户内的钱。 警方提醒:市民收款时切不能大意,可要求对方转账付款,也可通过图片的方式将收款码发送给对方,当对方声称收款码无效时,切勿轻易以视频通话的形式出示任何二维码,谨防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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