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 受理办理公积金贷款“大数据”显示: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目前,佛山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报告》显示,2015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约1.77万笔共62.96亿元,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1.49万平方米(套内面积),平均每笔贷款用时28.6天。 数据还显示,在去年受理的近1.77万笔个人公积金贷款中,一手房贷款占了绝大多数,占比88.55%。在佛山五区中,顺德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笔数最多,共5199笔,占比29.40%;其次是禅城区,占比28.46%。在贷款用时方面,禅城区、南海区用时最长,超过30天;而受理笔数较少的高明区,平均每笔贷款用时却是最短,仅22.01天。 缴存: 实缴职工103.50万人 同比增长11.42%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2015年全年实缴单位11648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累计125.06万名,实缴职工103.50万人,缴存97.54亿元,同比增长11.42%。当年新开户单位1240家, 新开户职工14.58万人,净增单位1240家,净增职工11.55万人。 截至2015年年底,缴存总额562.54亿元,缴存余额179.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98%、17.59%。 《报告》还公布了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从单位性质来看,机关单位占7.09%,事业单位占9.16%,国有企业占4.32%,股份制企业占26.13%,外商投资企业占12.9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67%,其他占2.71%。 贷款: 去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96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用途。据了解,佛山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5年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7万笔62.96亿元,同比增长47.11%、75.11%。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1.49万平方米(套内面积)。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28883.55万元。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8万笔263.55亿元,贷款余额180.29亿元。 统计显示,在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57%,90~144(含)平方米占72.43%,144平方米以上占0%。新房占88.02%,二手房占11.98%。 提取: 去年全年共提取25.86万笔70.67亿元 《报告》显示,去年全年,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5.86万笔70.67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2.45%,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个百分点。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91.4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66%,租赁住房占0.43%,无房提取0.76%,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8.5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转移市外或出境定居占3.24%,其他占0%)。 截至2015年年底,提取总额382.87亿元,同比增长22.64%。 增值: 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815.64万元 《报告》显示,2015年全年,佛山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71136.23万元,同比增长18.61%。而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8320.59万元,同比增长23.15%,分别用于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支付年结转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补贴、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等。 在增值收益方面,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815.64万元,同比增长10.03%。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管理费用2200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615.6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615.63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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