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佛山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启动仪式举行。据悉,从4月1日起,佛山五区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正式由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市民可前往顺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其他四区法院将不再受理一审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但已受理未审结的案件继续由原受理法院审理。 改革启动:五区法官已调至顺德 去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同意佛山市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由顺德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佛山市五区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含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将有利于推动佛山行政审判工作的进一步专业化,有利于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有利于行政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有利于消除群众对行政案件审理会否受到不当干扰的顾虑。” 这一改革将从4月1日开始。根据改革相关方案,顺德区人民法院行政法庭将设4个以上合议庭单元,即12名主审法官。 根据相关统计,2015年佛山市五区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收案1595件,同比增加73.2%。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升,预计收案数还会有所上升。 按照法官每人年均120件的办案量,需要配备12到15名法官。但由于受到当前法院整体上“案多人少”困难的影响,作为过渡期间的措施,顺德行政庭暂时先配备8名主审法官,今后将视改革后的工作情况和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的落实情况再行调整。 目前已从禅城、南海、三水、高明四区调来了5名法官,参与此项重大改革。 未来审案:集中审理设在佛山新城 目前作为过渡措施,4月1日起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地点暂时在大良的顺德区人民法院。未来,行政庭将改在佛山新城中欧中心。目前,由于中欧中心办公场所的硬件设施尚在建设之中,为确保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综合考量,暂将北滘法庭作为行政审判庭的临时办公地点。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表示,佛山作为全省法院第二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其改革示范效应尤为重要。而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区邦敏认为,实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是大势所趋,对基层党委政府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是一个大的促进。 两问方案 记者:一些偏远地区,比如三水高明的市民,每次来顺德立案会很不方便,如何处理? 法院相关负责人:我们也考虑到了,首先在受理案件方面,我们会进行相应的科技改革,争取早日实现网上报案;另外,考虑到三水高明等偏远地区的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将来会考虑用“巡回办案,巡回开庭”等方式,方便这些市民。 记者:这项改革启动后,市民能否让其他区的法官审理案件? 法院相关负责人:我们有考虑到市民这方面的想法。一方面,法院受理市民案件材料后,是由电脑随机派送法官进行审理的,但我们会尽量避免“本区法官审本区案”;另外,市民提出行政诉讼后,是由权利对主审法官提出回避原则,我们根据市民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而我们也将依法对所有从五区借调过来的法官和书记员进行监督。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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