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上月开始执行,符合顺德区助学政策条件的学生,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新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全过程享受财政资助。其中,8月1号起,新入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保生可申请助学金,最高一次性补助6000元,申请时间截至9月20日。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在园学生;孤儿。 据介绍,新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大学一年级的低保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其中,专科层次省内补助4500元,省外补助5000元,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4日至3月31日。本科层次省内补助5500元,省外补助6000元,申请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20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一年级低保生的助学金按顺德区相关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规定,一次性划入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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