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拥有更低的利率,但是相对的,公积金贷款在审批上也较商业贷款来得复杂,需要的时间也会更长。基于这一点,不少楼盘就想出一些方法来引导购房者进行商贷买房。 近日,就有网友反映,位于华宝南路的某楼盘就针对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方式开出了不同的房价,而位于科海路和位于张槎轻工路的部分楼盘甚至直接就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一房多价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消费者又可以如何维权? 针对这两种情况,乐居编辑向广东禅通律师事务所的李鸿辉律师进行了咨询。李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内容,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且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可见,开发商采取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不同房价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佛山于2016年10月4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应该在取得预售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价格。因此,开发商应该向消费者公开房源及价格,同房不同价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违规。 李律师同时表示,楼盘拒绝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只要客户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房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针对以上违法违规情况,李律师建议各位购房者一旦发现,即可向消费者权益协会和房管部门 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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