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禅城区郊边村“两委”干部召开议事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们在会前半小时先学习了相关法律。这标志着禅城区在全省率先推行的村居“两委”工作会议前学法制度正式实施。 昨日下午3时,禅城区郊边村“两委”干部召开议事会议,就两份村民自治章程进行商议。在会前半小时,郊边村邀请了律师针对这两份章程,结合实例就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很有益,确实要依法办事。”郊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志武说,律师提到的案例和问题,郊边村同样存在,这样的学法活动对村干部很有帮助,对村里决策、处理事务很有启发。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目前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佛山提出要用全球视野来谋划新一轮发展,村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战场”,对村干部尤其是“带头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村干部的依法治村能力就是其中一项。 禅城区在推进“七五”普法中,专门制定了《村居“两委”干部“七五”普法行动方案》,在全区所有村居推行村居“两委”工作会议前学法制度被列为重要内容。根据要求,每一季度,村居“两委”工作会议至少要学法一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内容则是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村居“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也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禅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禅城还将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干部的基层带头人作用,提升村居民众依法办事意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村居干部和群众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推动法治禅城建设,打造佛山“首善之区”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这一制度的实施,既是村干部学法的过程,也是提升他们民主自治能力的过程。”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恒认为,村干部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末梢神经”,禅城推行村居“两委”工作会议前学法制度,既提升了村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意识,也培养了村居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有重要意义。希望禅城在实施两三年后可以看到成效,成为全省的一个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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