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汉坤报道:记者昨日从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下称禅城区新市民办)获悉,2018年禅城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将于4月9日至5月4日期间受理。 据了解,2018年禅城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服务对象,是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佛山市居住记录累计满半年的新市民。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禅城区新市民或禅城区户籍居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根据规定,居住记录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可累计计算,居住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含当日)。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具有为其适龄子女或被监护儿童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资格。受理地点为申请人居住地或自有产权房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窗口。其中,祖庙街道受理业务延伸到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禅城区新市民办表示,根据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数,全区按积分高低统一排名。新市民积分达到积分入学资格积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则获得入学资格,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禅城区新市民办提醒,申请人要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要求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积分材料。 禅城区新市民办介绍,5月21日开始新市民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积分;5月21日至6月1日为积分复核期,新市民对所查询的积分有异议,请于6月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6月20日公示获得入学资格申请人积分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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