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高企迎来重大利好。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包括三大申报专题。其中,新获中国质量奖(含获得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获奖金额1:1等额配套奖励。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办法》规定创知名品牌、制定技术标准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奖励资格且注册地在禅城区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事业单位都可以申报。 《办法》对企业、协会创知名品牌、制定技术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设置了三大奖励。其中,创知名品牌设置了新获中国质量奖(含获得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三个奖项,分别给予获奖金额1:1等额配套奖励。 新获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给予骨干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给予该产业参与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给予骨干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该产业参与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广东省名牌产品复评的,给予奖励5万元。 《办法》对制定技术标准的企业作出了高额的奖励。主导制定或协助制(修)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20万元。新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8万元;参与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5万元。 已通过验收的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20万至30万元。已通过验收的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10万至20万元。已通过验收的市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5万至10万元。 此外,以禅城企业为主发起的社会团体制定的团体标准 (联盟标准)、获评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单位、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可证书的产品等均可获得相应奖励。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企业,根据计量评价认证的不同,可给予1万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协会可登录禅城区政府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应的申报和证明材料提交至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下半年各一次,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12月30日,也可自获得奖励资格之日起,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 质量管理科:82340651;标准化科:82340143;计量科:82061231。 项目奖励标准 新获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给予骨干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给予该产业参与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新获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给予骨干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该产业参与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广东省名牌产品复评的,给予奖励5万元。 主导制定或协助制(修)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20万元;新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8万元; 参与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奖励5万元。 已通过验收的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20万至30万元; 已通过验收的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10万至20万元; 已通过验收的市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5万至10万元。 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企业,根据计量评价认证的不同,可给予1万至5万元不等的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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