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设卡检查过往渣土车辆,一违规渣土车司机偷偷逃离现场。昨日,记者从禅城区张槎城管部门获悉,该违规渣土车所属运输服务公司最终被处以2万元的重罚。 据了解,“塱沙路升级改造工程”自6月动工以来,渣土车辆在夜晚频繁进出,张槎城管部门联合禅城区渣土办对工程附近路段进行不定期巡查。 7月7日晚上,巡查人员巡查时发现“塱沙路升级改造工程”附近有渣土车撒漏情况,立即设卡对过往渣土车辆开展检查,仔细查看渣土车准运证并对司机进行简单询问。 期间,一辆渣土车缓缓开来,执法人员挥手示意司机停下接受检查,司机犹豫了一下却试图调头离开,执法人员见状立刻进行了拦截和封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渣土车车身粘有淤泥,还有沙土从车厢内倾洒留下的痕迹。巡查组要求司机拿出渣土车准运证进行检查时遭到司机拒绝,渣土车司机因为害怕担责,以打电话和工地沟通为由偷偷逃离现场,执法人员撤岗后,逃跑的司机又偷偷回来将渣土车私自开走。 面对抗法行为,张槎城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约谈涉事工程负责人及施工方,要求督促当事人司机将肇事渣土车开到张槎城管部门接受处罚。约谈中,张槎城管部门负责人严肃教育了相关工程负责人,并对相关单位依法从严作出处罚。 “我们对于没有办理准运证的违规渣土车向来是坚决严查的,不能让他们存有侥幸心理。车辆被查处后司机逃跑属于抗法行为,必须重罚。”张槎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撒漏渣土车本应受罚,司机不配合执法反而逃跑,根据相关处罚条例,张槎城管部门决定从严处罚,对该违规渣土车所属运输服务公司处以2万元的重罚。 ■法律链接: 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全封闭装载,并保持车体整洁,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运输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阻碍执法,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搜索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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