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委网信办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协调科科员1名;网络监管法规科科员1名;网络传播建设科科员1名。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报考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4.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报名日期:7月1日9︰00至7月15日16︰30。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7-82711805,报名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757-83876766。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报考人员于7月20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在笔试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布。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各占50分。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现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现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根据拟选调岗位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确定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中共佛山市委网信办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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