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一居民从外省涉疫重点地区回顺德后,违反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私自外出,造成疫情潜在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月24日,何某(男,26岁,顺德人)从外省涉疫重点地区经过广州机场返回顺德大良居所后,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明确其须进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 在居家隔离期间,何某在没有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外出,给社会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大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何某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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