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继佛山首推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之后,佛山市司法局于近日在全省率先推出司法行政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涵盖三大领域共计14项 助推佛山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版)》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佛山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佛山市司法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清单》涵盖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三大领域共14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6项。 扫码查看完整《清单》 举个例子: 针对律师行业 《清单》提出,律师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或者在获准变更后仍以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的,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没有违法所得,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规免于处罚。 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 《清单》提出,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若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没有违法所得;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司法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可依规从轻处罚。 针对公证行业 《清单》提出,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若是属于初次违法,违法所得较少,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轻微,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可依规减轻处罚。 此外,对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对象,相关部门依然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加强教育、警示告诫、复查整改情况等。此次佛山市在全省首推司法行政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可谓亮点多多、意义重大。 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清单》的出台,顺应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对容错机制的需要,完善与创新创业、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宜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分级分类优化完善监管内容、方式、频次、规则和标准,通过给予轻微违法法律服务主体改正机会,为法律服务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激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法治佛山建设动力。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清单》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好事前法律风险提示及事中事后的帮助指导、纠错改正,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减轻、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后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制定《清单》,建立健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着力践行“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服务型监管理念,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全方位深层次转变,推动法律服务主体积极为促进佛山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奋力推进法治佛山建设高质量发展。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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