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山一个妻子滴酒未沾 为醉酒丈夫代驾 最后竟双双被追究刑责 究竟为什么? 8月8日凌晨,约1时19分许,卢某驾驶粤Y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路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抽取其血液进一步检验酒精含量,结果为82.3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卢某供述,7日晚上19时许,自己与朋友聚餐。其间喝了约3两白酒;饭后,继续与朋友喝茶聊天至次日凌晨1时许;后叫了代驾,送其到禅城南庄妻子谢某经营的店铺处,接妻子下班。妻子谢某知道丈夫喝了酒,于是主动驾车载着丈夫和孩子回罗村的家。回家途中经过禅西大道某路段时,由于路面进行施工收窄了道路,妻子谢某减慢了车速谨慎驾驶。喝过酒的卢某甚是烦躁,觉得妻子的驾驶技术很差,埋怨她行驶的车速过慢。随后,卢某从妻子手里接过方向盘“亲自”驾驶,不料刚刚开出约两公里便被民警查获。目前,卢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其妻子谢某在明知卢某在饮酒的情况下,还是把车交由他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我觉得自己的酒醒得差不多了,加上以为这么晚不会有人查酒驾,谁知还是被查了,还连累了妻子,我真的很后悔。”知道妻子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被起诉,卢某悔恨不已,不断责备自己。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提醒其他饮酒后的亲朋好友,拒绝酒后驾驶,切勿因一时疏忽和侥幸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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